主办方提前预定会议场地,双方确定主要内容和细节后签定协议,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。活动主办方在协议签定后的一周内交纳协议款的 20%作为定金,进场前交纳协议款的80%,余款活动结束当天付清。
1、 现场如需增加服务项目,由主办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,以现金形式付清。
2、 主办方应以现金、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各项应付款项。若以现金支付时,应存入我方指定的银行帐户,并以向我方出示银行收据为准;支票以我方银行帐户收到日期为准;银行汇款以汇我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的日期为准。
3、 主办方应严格依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支付费用。如果主办方未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支付应付款项,自次日起,主办方每日须向我方支付总款项的1%作为滞纳金。
4、 500人以上大型活动,主办方需提前申报公安、消防并取得相关批文,复印件交我方留存。
地址:南京市龙蟠路8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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